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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发送数据量
可以设置发出的电子邮件信息和互联网传真文档的最大数据量。如果电子邮件信息的量超过此数据量限制,则在发送前将该信息拆分成几个电子邮件信息。但是,超过此数据量限制的互联网传真发送会被作为错误处理而不发送。
须知
发送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文档时,如果数据量超过最大发送数据量,可以设置在发送前分割数据。
注释
有关发送前分割数据的信息,请参阅“扫描后发送”和“存储新地址”。

1.
(设置/注册)→[功能设置]→[发送]→[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最大发送数据量]。
2.
按[-]或[+]指定最大发送数据量→按[确定]。
注释
最大发送数据量不能超过邮件服务器的最大数据量。
如果输入“0”MB数据量,则没有发送数据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