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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发送功能

可以设置各种发送功能,如限制新接收方或发送域。
限制新地址
利用该模式,可以限制用户添加新的发送接收方(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或文件)。可以分别限制四种类型的新接收方。设置为“打开”的接收方类型变灰时,无法在“发送”屏幕上的[新接收方]中选择该接收方类型。设置了该模式并且设置了地址簿密码时,如果要指定的接收方类型在[限制新接收方]中设置为“打开”,则只能从以下途径指定该接收方。
存入“地址簿”的接收方
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接收方
存储箱
通过按单触按钮获得的接收方
通过按常用设置按钮获得的接收方
通过按[发送给自己]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
须知
如果[限制新接收方]中的接收方类型设置为“打开”,则不能编辑以下接收方:
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接收方
通过按常用按钮获得的接收方
通过按[发送给自己]获得的电子邮件地址
因发送错误而被取消的作业的接收方或“状态确认/取消”屏幕上等待使用“定时发送”模式发送的作业的接收方
如果[限制新接收方]中的接收方类型设置为“打开”,则不管接收方类型如何,都会删除“之前的设置”模式中存储的所有设置。
1.
(设置/注册)→[功能设置]→[发送]→[常规设置]→[限制新接收方]。
2.
选择[传真]、[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或[文件]。
3.
选择[打开]或[关闭]→按[确定]。
限制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文档可以发送的域
可以限制能通过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发送文档的域。如果限制用于发送的域,则仅可以将文档发送到指定域中的接收方。
有关使用该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功能设置]→[发送]→[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限制发送接收方域]。
2.
为<限制发送到域>选择[打开]。
如果选择[关闭],继续执行步骤4。
3.
指定允许发送电子邮件或互联网传真文档的域。
如果要注册域:
按[注册]。
按[域名]→输入域名→按[确定]。
为<发送到子域>选择[允许]或[拒绝]→按[确定]。
<发送到子域>:
[允许]:
允许发送到域的子域。
[拒绝]:
不允许发送到域的子域。
注释
最多可以注册三个域。
如果要编辑域:
选择所需的已注册域→按[详细说明/编辑]。
按[域名]→输入域名→按[确定]。
为<发送到子域>选择[允许]或[拒绝]→按[确定]。
<发送到子域>:
[允许]:
允许发送到域的子域。
[拒绝]:
不允许发送到域的子域。
如果要删除域:
选择要删除的域→按[删除]。
按[是]。
4.
按[确定]。
设置为确认输入的传真号码
用户输入传真号码时该模式显示确认屏幕,以防止错误拨叫。
有关使用该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功能设置]→[发送]→[传真设置]→[确认输入的传真号码]。
2.
选择[打开]或[关闭]→按[确定]。
[打开]:
输入传真号码后显示确认屏幕。
[关闭]:
输入传真号码后不显示确认屏幕。
设置是否允许使用传真驱动程序进行发送
可以设置是否禁止使用传真驱动程序发送传真。
有关使用该功能时所需的可选产品的信息,请参阅“每项功能所需的可选产品”。
1.
(设置/注册)→[功能设置]→[发送]→[传真设置]→[允许传真驱动程序发送]。
2.
选择[打开]或[关闭]→按[确定]。
[打开]:
可以使用传真驱动程序发送传真。
[关闭]:
不能使用传真驱动程序发送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