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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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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更改以下发送作业的接收方:因发送错误而被取消的作业,或设置为“定时发送”模式仍在发送队列中等待的作业。
要更改因为发送错误而被取消的发送作业的接收方,必须首先将“设置/注册”的[功能设置]中的[删除失败的发送作业]设置为“关闭”。(请参阅“处理转发失败的文件”)
不能同时更改多个接收方。也不能一次更改一整组的接收方。
如果具有相同作业编号的另一项作业正在发送或在发送队列中等待,则不能更改发送作业的接收方。此限制不适用于“定时发送”作业。
由于无法显示使用“直接发送”或“手动发送”模式发送或通过传真驱动程序从计算机发送的传真作业的状态,故不能更改此类作业的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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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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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更改接收方类型。例如,不能将一项作业的接收方从电子邮件地址更改为互联网传真地址。也不能将一项作业的接收方从传真号码更改为“用户收件箱”。
如果指定将作业存入“用户收件箱”,则不能更改存储此项作业的收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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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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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时选择或取消多项作业。一次只能选择并取消一项作业。
取消的作业在“日志”屏幕上显示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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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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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置/注册”下的[功能设置]的[纸盒自动选择打开/关闭]中按[其他]选择供纸器时,只有设置为“打开”的供纸器中装有A3、B4、A4或A4R纸张(普通纸、再生纸、薄纸或彩色纸),才能打印日志。(请参阅“设置纸盒自动选择打开/关闭”)但是,如果在“设置/注册”下的[功能设置]的[纸盒自动选择打开/关闭]中将“复印”的[确认纸张类型]设置为“打开”,则不能从指定了彩色纸的供纸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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