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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地址
可以删除存入地址簿的接收方。

1.
(设置/注册)→[设置接收方]→[注册接收方]。
2.
选择要删除的接收方→按[删除]。
不能同时删除多个接收方。
按拼音等按键(如[ABC])可以限制条目的显示范围。如果在弹出屏幕上选择一个字符,则可以更加简化显示项目。按[全部]返回完整地址列表。
可以按所需接收方类型的图标限制结果列表中显示的接收方类型。
使用“地址列表”下拉列表显示“地址列表1”到“地址列表10”。地址列表将存入“地址簿”的地址进行分类。
不能选择存入地址列表的[单触]。
如果在“地址列表”下拉列表中选择[全部],则也显示在单触按钮中注册的接收方。有关删除单触按钮的说明,请参阅“删除单触按钮”。
如果选择存储时有存取号的接收方,按[存取号],然后使用 - (数字键)输入存取号。如果按[没有存取号的地址],则显示没有使用存取号管理的接收方。
注释
只有“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中的[管理地址簿存取号]设置为“打开”时,屏幕上才显示[存取号]。(请参阅“存取号管理”)
3.
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