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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通过常用设置的文件/电子邮件发送指定文件名
利用该功能,可以指定在使用常用设置按钮发送文件或电子邮件时要使用的文件名称。
须知
使用该功能前,必须先从本机的操作面板注册用于发送文件或电子邮件的常用设置按钮。有关常用设置按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注册/编辑/删除常用设置”。

1.
单击[设置/注册]→从“功能设置”下出现的菜单中选择[发送]。
2.
单击[常用设置]。
3.
单击要为其指定文件名称的常用设置按钮的[编辑]。
4.
选择每个标记的所需项目。
标记:
不指定
文件名称不选择任何项目。
发送时间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发送的日期和时间。
可以从下拉列表选择日期和时间的格式。
设备名称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设置/注册”屏幕的[管理设置]的[设备信息设置]中设置的设备名称。
位置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设置/注册”屏幕的[管理设置]的[设备信息设置]中设置的位置。
接收编号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执行“发送”作业时指定的四位数“作业识别码”。
部门识别码
如果执行“发送”作业时设置了“部门识别码管理”,在文件名称中使用当前的七位数“部门识别码”。
用户名
如果执行“发送”作业时设置了MEAP认证,在文件名称中使用当前用户名。
自定义字符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预先定义的字符。
OCR字符串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为可检索PDF/XPS文件标题所设置的字符。
首页页码
在文件名称中使用发送文档起始页的页码。
如果分割文档并单独发送,则使用每个分割部分的起始页的页码。
每个常用设置按钮最多可以指定10个标记。
按照显示编号的顺序将指定的标记组合成一个文件名称。
须知
指定文件名称的最长长度为255个字符,包括指定标记、默认后缀和文件扩展名。
如果用户名由32个以上字符组成,则文件名称使用前32个字符。
“自定义字符”可以设置最多16个字符。不能将其留为空白。
请勿在文件名称中使用以下字符,否则可能会导致文件无效:
日元符号(\)、反斜线(/)、冒号(:)、星号(*)、问号(?)、双引号(")、尖括号(<>)、竖线(|)
注释
如果执行“发送”作业时未设置“可检索PDF”/“可检索XPS”,则忽略“OCR字符串”设置并且文件名称不添加任何内容。
如果执行“发送”作业时未设置“部门识别码管理”,则忽略“部门识别码”设置并且文件名称不添加任何内容。
如果执行“发送”作业时未设置“MEAP认证”,则忽略“用户名”设置并且文件名称不添加任何内容。
可以为多个设置编号设置同一标记。
忽略设置为“不指定”的显示编号。
如果所有编号设置了“不指定”,则使用用于文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的默认文件名称。
如果没有在“常用设置”中为常用设置按钮指定任何设置,文档名称仅限于已经从本机操作面板指定的文档名称的前24个字符。
如果将用于文件或电子邮件发送的默认文件名称添加到指定的文件名称:
选择[将后缀添加到文件名称]。
5.
单击[确定]。
使用指定的常用设置按钮发送文档时,文档名称设置为指定的文件名。
须知
可以从本机的操作面板更改指定的文档名称。但是,如果尝试使用“远程用户界面”编辑已更改的文档名称,可能会重新设置文件名称设置。
如果使用该功能为常用设置按钮指定文件名称并从本机的操作面板中选择该常用设置按钮,则特殊格式的字母显示为文档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