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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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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指定的接收方不会存入“本地地址簿”。文档发送完毕即会删除该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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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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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查看选定接收方的详细信息,选择接收方→按[详细说明]。
最多可以同时指定256个接收方。如果指定一个由多个接收方组成的组,则每个接收方计为一个单独的地址。
如果经常给相同的接收方发送文档,可以预先将这些接收方存入“本地地址簿”。[请参阅“将互联网传真地址存入地址簿(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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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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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将扫描数据作为图像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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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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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将扫描数据作为图像发送,并且用户会收到一条传送确认信息,说明是否已成功发送互联网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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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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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接收说明互联网传真文档传送状态的确认信息,接收方机器必须具备互联网传真功能且与“完整”模式兼容。
如果使用“完整”模式将文档发送给不支持“完整”模式的机器,则不能进行传送确认。出现此情况时,即使文档实际发送成功,相关作业也被视作未完成。该类作业在“状态”屏幕上显示为<正在等待发送结果……>,直到达到“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为[完整模式发送超时]设置的时间。超时后,作业被移到日志,无法核对向服务器或其他接收方发送文档的发送结果时,结果显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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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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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通过服务器发送文档,且未在DNS服务器上注册接收方的IP地址,则使用下列格式输入域名:(用户)@(接收方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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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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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收方机器具有合并已分割的数据的功能,请选择[打开]。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在发送前被分割为几部分。一旦接收方机器接收到全部数据,即将它们合并为一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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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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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收方机器没有合并已分割的数据的功能,请选择[关闭]。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出现发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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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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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接收方机器规格设置接收方条件。如果设置了接收方机器不支持的条件,发送过程中就会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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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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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最大发送数据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注册”中[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请参阅“最大发送数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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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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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邮件服务器发送互联网传真文档。利用此选项,可以按照发送电子邮件信息的方法将文档通过互联网发送到接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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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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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服务器发送互联网传真文档。可以在同一LAN(局域网)环境中将大量图像数据发送到接收方,而不会增加邮件服务器的负担。利用此选项可以快速地直接将文档发送到接收方。要使用该设置,需在DNS服务器上设置MX(邮件交换)记录。将<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之前,询问“系统管理员”是否允许此类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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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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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指定“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请事先在“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将[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打开”。如果[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通过服务器发送>变灰而且无法按下。(请参阅“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
建议在“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将[允许不通过服务器的MDN]设置为“打开”。(请参阅“允许不通过服务器的M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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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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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也会通过服务器对使用“完整”模式发送的文档进行传送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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