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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编辑单触按钮
如果在单触按钮中注册了接收方,就不必每次使用时都输入接收方。也可以从单触按钮中选择接收方用于其他自定义设置。
最多可以存储200个接收方作为单触按钮。
如果“设置/注册”屏幕下[参数选择]中[显示设置]的[显示传真功能]中的<在扫描后发送功能中启用传真>设置为“打开”,可以注册传真号码。(请参阅“显示传真功能”)
有关在单触按钮中注册或编辑传真号码的说明,请参阅“将接收方存入单触按钮”。
须知
如果“设置/注册”下[参数选择]的[显示设置]中的[语言/键盘切换打开/关闭]设置为“打开”,文件服务器接收方的主机名和文件夹路径可能不会正确显示,从而可能无法查看这些内容。
注释
在单触按钮中存储的接收方也显示在“本地地址簿”中。
新接收方不能在存入单触按钮的组接收方中注册。必须先在单触按钮中注册接收方。
如果要检索接收方,使用此处输入的文本执行检索。要检索,可以按初始字母对接收方进行排序,或通过使用最多24个字符缩小接收方检索范围。有关简化接收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使用地址簿指定接收方(本地)”。
有关最大发送数据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注册”中[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请参阅“最大发送数据量”)

1.
按[单触]。
2.
按[注册]。
3.
选择要存储或编辑的单触按钮→按[注册/编辑]。
如果知道单触按钮的三位数编号,可以按[](单触按钮编号)→使用 - (数字键)输入所需单触按钮的三位数编号。
如果选择已存有接收方的单触按钮,则继续执行步骤4。
注释
对于已经存储了设置的单触按钮,会显示以下图标之一指示接收方的类型。
(电子邮件)
(传真)
(互联网传真)
(文件服务器)
(群组)
如果选择已存有接收方的单触按钮,则显示这些接收方。
如果在单触按钮中将多个接收方注册为一个组地址,则会显示该组地址中注册的接收方的数量。
4.
选择[电子邮件]、[传真]、[互联网传真]、[文件]、[群组]或[LDAP服务器]。
注释
如果选择[传真],请参阅“将接收方存入单触按钮”。
如果选择[电子邮件]:
按[名称]→输入电子邮件地址名称→按[确定]。
按[单触名称]→输入单触按钮名称→按[确定]。
按[电子邮件地址]→输入电子邮件地址名称→按[确定]。
<分割数据>选择[打开]或[关闭]。
[打开]:
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具有合并已分割数据的功能,请选择[打开]。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在发送前被分割为几部分。一旦接收方机器接收到全部数据,即将它们合并为一项数据。
[关闭]:
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没有合并已分割数据的功能,请选择[关闭]。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被分割为几页并作为多个电子邮件信息发送。
须知
设置该模式前,确保检查接收方电子邮件软件的规格。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不能合并已分割的数据,会出现发送错误。
按[确定]。
如果选择[互联网传真]:
按[名称]→输入互联网传真地址名称→按[确定]。
按[单触名称]→输入单触按钮名称→按[确定]。
按“模式”下拉列表→选择[简单]或[完整]。
[简单]:
通过互联网将扫描数据作为图像发送。
[完整]:
通过互联网将扫描数据作为图像发送,并且用户会收到一条传送确认信息,说明是否已成功发送互联网传真。
要接收说明互联网传真文档传送状态的确认信息,接收方机器必须具备互联网传真功能且与“完整”模式兼容。
注释
如果使用“完整”模式将文档发送给不支持“完整”模式的机器,则不能进行传送确认。出现此情况时,即使文档实际发送成功,相关作业也被视作未完成。该类作业在“状态确认/取消”屏幕上显示为<正在等待发送结果……>,直到达到“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为[完整模式发送超时]设置的时间。超时后,作业被移到日志,无法核对向服务器或其他接收方发送文档的发送结果时,结果显示为<->。
按[互联网传真地址]→输入互联网传真地址→按[确定]。
注释
如果不通过服务器发送文档,且未使用DNS服务器注册接收方的IP地址,则以下列格式输入域名:(用户)@(接收方IP地址)。
按[标准域1]和[标准域2]→输入对应的标准域→按[确定]。
“标准域1”和“标准域2”是使用互联网传真服务的必需设置。有关详细信息,联系服务供应商。
如果不使用互联网传真服务,则不必执行此步骤。
注释
按[确定]之后,所输入的标准域以星号(********)形式出现在“互联网传真设置”屏幕上。
<通过服务器发送>选择[打开]或[关闭]。
[打开]:
通过服务器发送文档。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发送方法通过互联网将文档发送到接收方。
[关闭]:
不通过服务器发送文档。可以在同一LAN(局域网)环境中将大量图像数据发送到接收方,而不会增加邮件服务器的负担。利用此选项可以快速地直接将文档发送到接收方。要使用该设置,需在DNS服务器上设置MX(邮件交换)记录。将<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之前,询问“系统管理员”是否允许此类发送。
如果指定“标准域”设置,<通过服务器发送>应设置为“打开”。
须知
为了能够指定“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请事先在“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将[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打开”。如果[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通过服务器发送>变灰而且无法按下。(请参阅“使用通过服务器发送”)
建议在“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将[允许不通过服务器的MDN]设置为“打开”。(请参阅“允许不通过服务器的MDN”)
注释
即使<通过服务器发送>设置为“关闭”,也会通过服务器对使用“完整”模式发送的文档进行传送确认。
按[接收方条件]。
<分割数据>选择[打开]或[关闭]。
[打开]:
如果接收方机器具有合并已分割的数据的功能,请选择[打开]。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在发送前被分割为几部分。一旦接收方机器接收到全部数据,即将它们合并为一项数据。
[关闭]:
如果接收方机器没有合并已分割的数据的功能,请选择[关闭]。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出现发送错误。
须知
根据接收方机器规格设置接收方条件。如果设置了接收方机器不支持的条件,发送过程中就会出错。
按[确定]。
如果选择[文件]:
按[名称]→输入文件服务器的名称→按[确定]。
按[单触名称]→输入单触按钮名称→按[确定]。
按“通信协议”下拉列表→选择所需协议。
注释
有关可用通信协议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使用键盘”。
设置[主机名]、[文件夹路径]、[用户名]和[密码]。
如果[每次输入密码]设置为“打开”,则在发送至文件服务器时,会显示一个输入注册密码的屏幕。
注释
有关指定FTP、Windows(SMB)和WebDAV的各项设置的说明,请参阅“指定未存入地址簿的文件服务器”。
如果将[每次输入密码]设置为“打开”的文件服务器指定为转发接收方,则不显示输入密码的屏幕。已接收文档将使用注册的密码自动转发。
按[确定]。
如果选择[群组]:
按[名称]→输入组地址名称→按[确定]。
按[单触名称]→输入单触按钮名称→按[确定]。
从[从单触添加]或[存储在存储箱中]选择要存入组地址的接收方→按[确定]。
一个组地址只能存储一个存储箱。
只有已存入单触按钮的接收方,才能选作单触按钮组地址的组成部分。
如果知道单触按钮的三位数编号,可以按[](单触按钮编号)→使用 - (数字键)输入所需单触按钮的三位数编号。
按[确定]。
如果选择[LDAP服务器]:
按“检索服务器”下拉列表→选择要检索的服务器。
显示“输入网络密码”屏幕时,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按[确定]。按[确定]之后,所输入的密码以星号(********)的形式出现在“输入网络密码”屏幕上。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显示“输入网络密码”屏幕:
如果“设置/注册”下[设置接收方]的[注册LDAP服务器]中<登录信息>设置为“使用”,且同一屏幕上的<检索时显示认证屏幕>设置为“打开”。
如果在“设置/注册”的[设置接收方]下[注册LDAP服务器]中指定的用户名、密码和域名不正确。
须知
通过LDAP服务器检索接收方时,如果服务器和本机的时间设置相差五分钟以上,则无法检索。如果用户名和密码正确但仍无法发送,请检查服务器和本机的时间设置。
所显示的检索结果的个数不会超过在[注册LDAP服务器]中设置的上限。如果未显示所需接收方,可增加检索地址的最大数量,或更改检索条件。(请参阅“注册LDAP服务器”)
注释
如果注册了多个LDAP服务器并在“设置/注册”下[设置接收方]中将[使用LDAP服务器时自动检索]设置为“打开”,则检索下拉列表上显示的第一个注册的服务器。
指定检索条件。

注释
如果在接收方列表屏幕上已经显示了检索结果时执行新接收方检索,则显示的检索结果会被清除。
如果显示了指定条件的检索结果,则按[全部]时会清除检索结果并处理全部条件的检索。
如果“设置/注册”中[设置接收方]中的[使用LDAP服务器时自动检索]设置为“关闭”,则在执行检索前接收方列表屏幕上没有显示内容。
如果检索列表屏幕上显示了[按条件检索]中的检索结果,则无法再按[按名称检索]通过名称缩小检索范围。
如果要检索注册了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的接收方,可以输入传真号码作为检索条件检索电子邮件地址,反之亦然。
如果要通过在键盘上输入名称的字符缩小检索接收方的范围:
按[按名称检索]。
在键盘屏幕上输入要检索的文本→按[确定]。
从名称的首字符开始输入。如果输入的字符不是名称的首字符,则无法检索。
如果要通过输入检索条件检索接收方:
按[按条件检索]。
按检索类别下拉列表→选择所需检索类别。
可用的检索类别:
[名称]:
按名称检索。
[电子邮件]:
按电子邮件地址检索。
[传真]:
按传真号码检索。
[组织]:
按组织名称检索。
[组织单位]:
按组织单位(如组织中的部门)检索。
例如,如果目录中的可分辨名称为cn(通用名称)=user1,ou(组织单位)=salesdept,o(组织)=canon,c(国家)=jp,则以下列方式输入用户的组织/组织单位:
组织=canon
组织单位=salesdept
注释
组织/组织单位只有在“LDAP服务器”上注册后,方可作为检索类别使用。
根据属性类型是否已在LDAP服务器上注册以及服务器的应用程序类型,可能不执行按组织/组织单位进行的“详细检索”。
也可以添加附加用户定义检索属性。有关注册或编辑检索属性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注册/编辑LDAP检索属性”。
按检索条件下拉列表→选择所需检索条件。
可以从下列检索条件中选择:
[包含输入值]:
结果必须包含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
[不包含输入值]:
结果不包含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
[等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与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完全一致。
[不同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与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不同。
[开始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以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的头几个字母开始。
[结束于输入值]:
结果必须以所输入的名称、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组织或组织单位的最后几个字母结束。
按[设置]→输入检索条件→按[确定]。
如果要编辑已存储的检索条件,按[设置]→输入新检索条件。
要继续添加更多检索条件,按[或]或[和]→[添加检索条件]→重复以上步骤。
[或]:本机检索并返回符合任一指定检索条件的结果。
[和]:本机检索并返回符合所有指定检索条件的结果。
要删除检索条件,按[删除]。如果要设置新检索条件,按[删除]→重复步骤指定检索条件。
须知
如果指定三个或更多检索条件,则不能同时使用[或]与[和]。
注释
一次最多可以指定四个不同的检索条件。
按[开始检索]。
要在本机进行条件检索时取消检索,按[停止]。如果在按[停止]之前本机已查找到一部分结果,则显示这些检索结果。
注释
如果未指定任何检索条件就按[开始检索],则显示存入LDAP服务器的所有地址。
从检索结果中选择要在“地址簿”中存储的接收方→按[下一步]。
不能选择多个接收方。
按[注册电子邮件为互联网传真]可以将选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注册为互联网传真地址。要为互联网传真地址注册电子邮件地址,请一次注册一个电子邮件地址。
注释
要取消选定的接收方,再次选择该接收方。
按[单触名称]→输入单触按钮名称→按[确定]。
须知
可以通过LDAP服务器获得的信息仅包括名称、电子邮件地址和传真号码。
按[确定]。
5.
按[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