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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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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注册传真号码的说明,请参阅“将传真号码存入地址簿(本地)”。
由于每个地址条目被当作单独的一项,如果某项电子邮件地址在组地址中注册,则该电子邮件地址和组地址被记为两项。
可以将“地址簿”中存储的接收方以文件的形式导出至计算机,以后再导入本机。有关导出“本地地址簿”的信息,请参阅“保存/加载地址簿”。
如果要使用“管理地址簿存取号”模式管理接收方,请将“设置/注册”下的[设置接收方]中的[管理地址簿存取号]设置为“打开”。(请参阅“存取号管理”)
如果注册存取号后尚有未设置的所需接收方设置,则再次显示用于指定接收方设置的屏幕。
存取号最多可以输入七位数。如果输入数字的位数少于七位,则本机存储该存取号时将在这些数字前加零补足位数。
示例:如果输入<321>,则存储为<0000321>。 不能存储只含零的数字作为存取号,如<0000000>。如果输入以零开始的数字,则忽略前面的零。 示例:如果输入<02>或<002>,则存储为<0000002>。 |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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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检索接收方,使用此处输入的文本执行检索。要检索,可以按初始字母对接收方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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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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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具有合并已分割数据的功能,请选择[打开]。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在发送前被分割为几部分。一旦接收方机器接收到全部数据,即将它们合并为一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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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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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没有合并已分割数据的功能,请选择[关闭]。如果发送的数据量超过“设置/注册”下[功能设置]的[发送]的[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设置的值,则数据被分割为几页并作为多个电子邮件信息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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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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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该模式前,确保检查接收方电子邮件软件的规格。如果接收方的电子邮件软件不能合并已分割的数据,会出现发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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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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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最大发送数据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设置/注册”中[电子邮件/互联网传真设置]中的[最大发送数据量]。(请参阅“最大发送数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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